第一 按照加入WTO所做的承诺,全面清理现行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增强法律、法规的统一性和公开性。凡违背WTO规则或与承诺不相符的,都将进行修改和完善。 第二 以放松或取消进入限制为重点,营造国内各类合法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,WTO最基本的一项规则是非歧视原则,在国内外所有企业实行“国民待遇”。 第三 清理并大幅度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。清理并大幅度减少审批是政府改革的重要任务,也是政府职能转换程度的一个标志。 第四 按照建立统一、开放、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的要求,大力整治市场秩序。 第五 以国有大企业改制为重点,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步伐。 第六 抓紧对一批具有自然垄断和公用事业特点的行业进行改革、重组和规范。这些行业包括电信、电力、石油石化、铁路、民航等,其特点是国有经济比重高、传统计划经济影响深、必要和可能的竞争严重不足,多数曾采取政企合一的全国性大公司的管理方式。 第七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第八 加快行政程序立法,规范行政权力,落实依法行政。 第九 加快司法体制改革,加强司法独立,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提供及时、公正的司法服务。 第十 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人员素质,将精干、养廉、高效有机结合。
转引自《中国机械企业管理》 | |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