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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要求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

  近日,国家经贸委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采取措施,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。

  ——淘汰落后,优化结构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,认真执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、《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》。对技术落后、质量低劣、污染环境、浪费资源,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,予以淘汰和关闭。鼓励中小企业向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方向发展。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。

  ——以市场为导向,加强质量管理。中小企业要明确质量目标,坚持质量第一、用户至上方针,严格质量管理,练好内功;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,开展全面质量管理;加强标准化和计量检测工作,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生产;强化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。

  ——遵循市场原则,强化质量监督。各级政府、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制止利用报验、准销证、准用证、公路设卡等手段分割市场,坚决杜绝各种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,保证公平竞争;坚决依法打击生产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,让制假售假者受到应有惩罚;对于产品质量长期稳定,企业信用良好,且产品符合《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的小企业,可实行免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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